关于公开考调纳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大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毕节地委、行署《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毕委〔2010〕7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大队(以下简称督查大队)工作人员进行公开考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职位及人数
纳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督查大队工作人员9名。
二、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乡镇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5、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以上文化。
三、考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调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考调计划、发布考调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857-35310***;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③已婚人员需持户口所在地县、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④乡镇党委和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报名费考试费150元。
4、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证时间:2010年12月24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发证地点为报名地点。
报名人数与考调职位达不到3:1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5日。
上午9:00—11:00,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占笔试成绩30%);
下午2:30—4:30,科目:专业知识(100分,以计生政策法规、计生业务知识为主,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按报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调用
按照拟考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分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交体检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调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调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调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调用资格,是参与组织考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考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考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宋邦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苏 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发祥(县纪委副书记)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郭云翔(县财政局局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新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安定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计生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陈文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定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考调具体事宜。
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