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拨付2017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及省级粮食调运费
为切实保护好退耕农户的根本利益,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6〕311号)、《关于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省级粮食调运费的通知》(黔财农〔2017〕72号)文件,纳雍县按照核定的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及时拨付2017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及省级粮食调运费16524833.14元,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本次拨付2017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及省级粮食调运费共计16524833.14元,其中:2017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生态林中央生活补助资金15077402.5元。2017年度省级财政负担粮食调运费1447430.***元。
在发放的过程中,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将中央粮食补助资金、省级粮食调运费通过“一折(卡)通”兑现给退耕农户,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封闭运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截留、克扣和挪用,严禁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扣抵其他任何对农民收取的费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实现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退耕农户,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