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17年上半年,纳雍县牢牢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深入推进“大生态”战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荒山绿化造林、石漠化治理等工程。退耕还林还草24.43万亩,荒山绿化造林7.6047万亩,石漠化治理2.2959万亩,高速通道绿化1.72万亩,安排落实中幼林抚育13万亩。推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k㎡,完成经果林种植105.12h㎡,封禁治理790h㎡,保土耕作580h㎡。
二是强化天然林保护。落实管护面积126.1万亩,其中天保工程管护84.28万亩,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41.82万亩。加强森林鼠害、松褐天牛、核桃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治面积1.5万亩。落实管护人员554人,其中天保工程管护员329人,生态护林员225人,签订管护补助协议554份,森林管护落实率达100%。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937人次,检查企业3***家,下达执法文书58份,立案查处18家,处罚金额135.7057万元,停产限产10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2件。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防止超标排放废水。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污染整治,对矿井废水任意直排、污染周边环境、煤矸石乱堆乱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扎实推进涉水、大气、危废和辐射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继续坚持饮用水源巡查制度,有效防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污染。继续强化对水泥、火电等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除尘、脱硫设施的维护,减少大气污染。认真开展危险废物检查,严防涉危安全事故,城区医疗废物全部按照要求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处置。健全放射源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放射源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五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完成全县852条中小河流河道水系调查摸底工作和全县重要河流水系图绘制工作,编制完成全县河湖名录。启动县级清河行动,完成辖区内2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县域5个市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