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大力推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
为大力发展有机产业,强化政策、科技、人才和体制支撑,促进有机产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努力将纳雍县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品牌、产业优势,实现绿色发展。纳雍县从2017年6月至2020年12月分五个阶段大力推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力争通过3年的创建时间,于2020年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授予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称号。
创建工作要求立足于纳雍产业发展现状,准确把握有机产业发展方向,对有完整产业链条、有突出经济效益的高山生态有机茶、有机玛瑙红樱桃、糯谷猪等产业进行重点培育。用政策引导的方式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正确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调控作用。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有机生产组织的监管,健全完善有机生产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有机产业风险分析和预警体制机制。加强有机产品标准法规及生产技术培训。二是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加强有机生产区域标准化管理。完善投入品使用管理体系,对投入品使用实行过程监督。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实现从种植、养殖到销售的有效追踪。三是加强产品营销管理。拓宽销售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有机产品销售价值,提高有机生产组织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有机产品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四是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控。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监管力度,杜绝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严肃查处假冒、伪造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执法监督,建立有效信息获得渠道,强化认证机构的过程监管,保证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五是聘请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参与。认真做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由县财政提供资金聘请获得资质的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全程指导、参与我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六是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申报工作的资金保障,有机认证示范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申报成功后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创建工作要求纳雍县有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目标任务,按照职责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和创建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责任,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作。聘请的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全程指导、参与创建工作,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因创建工作需要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提供。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申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各项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社会公众了解申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