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七举措全力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纳雍县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加快“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街道)比照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力量,及时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年度行动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尖兵作用,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规划引领。坚持“多规合一”,建立联合编制规划的机制,整合各部门建设项目,合理确定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内容,突出乡村特色,实现乡村建设“一张图”管理。竖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培养农村乡土专家,规划成果纳入村规民约。坚持实行分类指导,对交通便利、人口较多、发展条件较好的精品型和提升型村庄,以产业发展、环境整治为规划编制重点;对人口少、居住分散的普及型村庄,以基础设施保障为重点进行规划编制。突出抓好村庄规划“一张图、一张表、一说明”。坚持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逐步实现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移交一批、运行一批,重点加强对建设活动较多、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及相关保护区内的管理。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大力整治私搭乱建和违规用地。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全县实际,制订相关建设标准。
三加强要素保障。首先,强化人才保障。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对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减少环节,创新举措大力引进。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组织本土工匠、技术能人进行提质培训,努力培养更精更尖的农村现代制造“巧匠”。其次,强化用地保障。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满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需要。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探索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整合、社会参与、企业投入、金融支持的多渠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机制。县财政要加大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投入力度,县直各部门统筹部门专项资金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倾斜性安排,整合涉农资金投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形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广州帮扶资金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进行结对帮扶。建立健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政银会商”工作机制,强化金融支撑。
四是加强统筹联动。建立纳雍县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台账,统筹总需求和年度建设安排,整合各部门、金融系统、社会力量等资源,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的要求,集中力量,分类分步推进,合力攻坚。
五是加强管理服务。加强和改进服务。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涉及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符合纳雍实际、适度超前、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10+N”行动计划建设标准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依法治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普法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民运用法律手段表达诉求。认真落实村组织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按照“村级版”权力清单制度的规定,对涉及财务收支、美丽乡村创建、工程建设等重大事务,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加强村民自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扩大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民主听证等民意表达方式,扩大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民智民力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等基层规范,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村务管理等事务,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着力培育新型农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树立文明乡风、家风。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时序性,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管、养、用”长效机制。
六是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动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挖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委、县政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由县督办督查局、县住建局按照月督查、季考核、年奖惩的方式加强对全县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每月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县审计局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