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工作
为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促进人与人、人与社区、人与自然的相互和谐。纳雍县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从而服务群众,加强居民自治,促进文化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成立创建和谐社区组织。县乡和谐社区创建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建设工作。社区创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专项规划,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每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上级安排部署有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社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社区各种组织制度建设。职责明确,社区各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规范,民主协商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社区共建机制和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健全,社区居民和谐相处。建有居民对涉及切身利益公共政策的听证制度、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评议制度,对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的民主评议制度和对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服务情况的监督制度。促进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驻社区单位主动配合,居民积极踊跃参与,各种资源有效共享,社区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三是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服务方便高效,为社区居民提供满意的服务。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每个社区服务中心800平米以上,社区服务站400平米以上,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全面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能够及时为居家的孤老、体弱多病和身边无子女老人提供各种应急服务,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提供服务,以及满足社区居民各种服务需求。
四是落实各种经费保障。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建设及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社区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供水、供电、网络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收取。政府及其部门或派出机构委托社区承办的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五是加强社区群防群治体系建设。按照“一区一警”模式建立警务室,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有专兼职相结合的治安服务队,全年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可防性案件发生,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明显成效,社区秩序稳定,无群体上访,无“黄、赌、毒”现象,居民普遍有安全感。各种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各种不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控制,社区居民能够充分享受生活,实现安居乐业。
六是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社区环境整治工作,促进社区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社区居民普遍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公德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无卫生死角、无楼道内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侵占绿地、无违章建筑、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达到净化、绿化、美化标准;街、巷、庭院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实行动态保洁,居民出行无障碍。
七是加强社区文明创建。营造浓厚的社区文明创建氛围,努力促进居民群众崇尚学习,遵纪守法,邻里团结、家庭和睦氛围,生活品位高雅,互帮互助蔚然成风,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社区制作板报、墙报、阅报栏等,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较高,能自觉遵守社区居民公约,无封建迷信活动,无参与邪教活动者,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成果显著,图书阅览室定时开放,有借阅登记记录,文化活动室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活动内容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