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积极办理市政协第一届第四次会议赫章籍委员提案
日前,市教育局积极办理《毕节日报》赫章记者站站长、本报总编辑李学友委员在今年2月市政协第一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全市幼儿园校车、闲置教学点加强管护及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设书法课程的建议提案》(第188号)。现该局已对《提案》中第一个问题作了答复,并征得提案人的同意。
据悉,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教育局从2013年以来,在每一年年度安全工作意见中,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一是加强接送师生车辆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使用未经年检车辆接送教职工,严禁无资质驾驶员驾驶学校车辆;二是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向有关部门举报;三是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完善学校(幼儿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坚决防止学校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市教育局还在每一年、每一次安全工作检查中,把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作为重要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学校是否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要求,严格禁止使用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二是检查学校是否对学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三是检查学校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载运学生的营运车辆进行查处。
通过检查,目前全市学校(幼儿园)有校车16辆,经过审批的3辆,正在申办的13辆现已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停止使用。
在检查中还发现,依然存在个别县(区)民办幼儿园擅自用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及农村学校学生私自或合伙租用农用车、面包车、摩托车等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现象。
市教育局答复说,今后,教育部门将加强学校车辆管理,严禁学校使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违者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整治校园周边载运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如既往地开展师生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