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措施再次对党员身份进行核查认定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党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纳组发)〔2017〕1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员身份核查工作的通知》(纳组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党员身份核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根据近期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调度情况发现,党员身份核查工作推进迟缓,落实不力。大部分党组织只配合完成了“两代表一委员 ”中党员的核查认定工作,对于其他的党员只查阅了党员档案,对查出存在问题或身份存疑以及无档案的党员未进一步调查核实和认定。为进一步加快党员身份调查核实认定工作进度,纳雍县多措施再次开展党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调度。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立即对党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进行调度,抽派人手投入工作,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月底前全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精心调查,认真研判。对档案核查中党员档案缺失、党员身份存疑的要成立调查组对入党时涉及的系列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及时召开支部会(或支委会)、党组会,听取调查组的情况汇报及建议。开展研究讨论,综合有关情况后,认真负责的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送县直机关工委最终认定。
三是规范程序,完善资料。要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并将调查笔录、相应的证明、调查情况汇报、党委(党组)或党支部(支委)认定报告等材料收集装档,该归入党员档案的要全部装档。
四是严格督查,严肃问责。近期,县委组织部将抽派人手对党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超过时限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将视其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召回管理,直至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