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组建督导组指导和督促开展好2016年专题民主生活会
为开好2016年度全县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共毕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毕组通〔2016〕121号)和《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毕组通〔2017〕1号)等文件要求,纳雍县积极组建8个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促工作开展。
八个工作督导组分别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三人组成,组长由县纪委或县委组织部正科级以上领导担任,在督导过程中,要求各督导组要加强对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会前要深入了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准备情况,会上要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及时提醒、促其改正,对党委(党组)书记履行责任情况、会议召开情况要进行点评。同时,采用实地调查、暗访走访、录音录像、电话咨询、模拟办事、***办事等方式对督导单位的“四风”问题、“为官不为”问题进行督查,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