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三强化压实信访责任
近日,纳雍县下发《切实抓好突出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的通知》,制定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分解表,按职责权限层层分解纠纷矛盾,明确化解时限,倒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县包案领导将信访责任放在心上、操在手上、扛在肩上,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明确牵头单位是突出矛盾纠纷的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求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责任单位分析研判,对照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分解表,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制定可行的化解方案和措施,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人反映的诉求;对无政策支撑或一时难以化解的,要落实好“三到位一处理”、“七个一”包保稳控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化解落地落实。
强化领导包案督访。将突出矛盾纠纷分门别类逐件捆绑给县领导包案,要求县包案领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到真包案、真督访、真化解,确保“案结事了”。一是要组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切实分析研判,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事项亲自督办;二是要认真召开专题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听取情况汇报、提出化解意见,并将难以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委会研究;三是要密切关注所包保的复杂、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倒排化解期限、落实稳控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督访和回访,确保实现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
强化调度督查考核。一是县纪委、督办督查局、群工部将“一月两调度”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集中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情况,对化解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下发督办通知或挂牌督办,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二是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将***督查、动态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突出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情况,把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对履行责任敷衍、稳控措施不力、导致突出矛盾纠纷化解欠账大、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组织处理,对责任心强、工作突出、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