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强化专项监察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惠及于民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顺利实施,真正起到惠民、利民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整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雍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主管部门自查自纠。2016年5月3日至5月20日,由县水务局牵头,项目涉及乡镇(街道)配合,围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和项目质量、建设完成情况等开展自查。自查期间发现项目实施违规问题3个,制定整改落实措施、规定整改时限、限时整改。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腐败问题。2016年7月1日至7月30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分别从各纪工委、民生监督组抽调60余人成立10个专项监察组,对全县2010年至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专项监察组通过深入项目实施点查看资料,实地调研工程水池及管道设施后,如实建立问题台账,着力从造假虚报、套取挤占、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方面发现问题,并督促部门限期整改。专项监察组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予以立案。截止目前,专项监察共发现问题28个,问题涉及资金134.413万元。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形成有效震慑力。截止8月25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涉案问题,已立案4件,结案1件,党纪处分2人,涉案金额3.35万元。
据悉,近期以来,各专项监察组正在深挖细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相关问题线索,对涉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保障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