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2013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过去一年,全县以建设廉洁政府为重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反腐倡廉,改政风、抓源头、强监督、严政纪、肃贪腐,政府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以改进政风推动廉政建设。坚持把政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压缩“三公经费”。据统计,“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21.07%。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19件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追缴违纪资金32.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4.81万元,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促进了全县政风建设改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评价。
二是以深化改革促进源头反腐。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当头棒,进一步健全制约权力运行新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21个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33个部门接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开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政务公开和“一事一议”、民主理财等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共开展政务公开2614次,村务公开18016次,院务公开12***次,校务公开11324次,厂务公开试点企业4家,建立职代会制度企事业单位3***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以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把管好权、看好钱作为防治腐败的关键,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工作“尖兵”和“利剑”作用,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审计。“两个硬化”、公租房、教师周转房等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各部门围绕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了自查自纠,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共开展监督巡查12600余人次,检查2009年以来各类民生资金16.7亿元。
四是以直接问责立政促廉。把严格政纪、强化责任追究作为从严执政的重要手段。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强化对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突出抓好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打麻将、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网上玩游戏、违反规定办“状元酒”、祝寿酒、乔迁酒以及“吃空饷”、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等行为,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开展明察暗访12次,查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机关纪律作风规定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36人被问责处理。认真查处和纠正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公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的不正之风,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