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6月24日,纳雍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茂高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训荣、王道森、杨兴华、张习渊、张慧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许晓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胡丰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阮琼,县人民检察院检查长邓斌,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许晓鹏作有关提名任免职报告及相关情况介绍,王道森作有关提名任免职报告及相关情况介绍。
会议审议通过了《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纳雍县停车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纳雍县停车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定(草案)》。
会议对提请任免人员进行了任免。根据表决结果,决定免去:王连富纳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陈芝芳纳雍县人大常委会雍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戴顺贤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文昌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静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曾竹为纳雍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许金巨为纳雍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王玮为纳雍县林业局局长;林炼深为纳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付红为纳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任命:周念福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雍熙工作委员会主任;田锋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文昌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勇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居仁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由副县长曾竹领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