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对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查考核
为切实抓好2016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我县将从4月至12月对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督查考核内容根据《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主要是纳雍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和纳雍县2016年度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内容。
督查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县督办督查局、县监察局等单位抽派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每月调度、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督查。在督查考核中对不按时报送材料的,将对涉及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及责任人全县通报批评;若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照《纳雍县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纳雍县干部作风预警制度(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视其情况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召回管理和红色预警等处理;在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查考核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纳雍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和纳雍县2016年度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