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注重落实好驻村帮扶工作
一是注重强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按照“工作同部署、考勤同管理、奖惩同考核、纪律同监督、信息同公开”的要求,将驻村干部和村第一书记同等纳入乡村干部管理范畴,合理安排好驻村干部食宿,保证工作日至少有2名驻村干部在村开展工作,因公因私离开所驻村的,严格执行去向通报及请销假制度,并把请假情况随时报告县委组织部。县直各选派单位要切实履行对选派干部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保证选派干部与原单位业务工作“全脱钩”,单位领导干部每季度必须带队到所驻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研究干部驻村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帮扶村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县委组织部将采取电话抽查、交叉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结对帮扶工作、驻村干部和村第一书记到岗到位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作为和驻村干部到岗到位不好的将严格问责。
二是注重考核激励。驻村干部和村第一书记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按县直以上单位选派干部总数的12%确定,被评为“优秀”等次人员,不占派出单位指标。驻村期满,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驻村队员中的优秀农村知识青年,作为村“两委”的后备干部培养。
三是注重工作保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省级下达的每村2万元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内道路、小型水利、人畜饮水、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管护;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园林绿化管护等环境管护;村内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报刊图书、文体活动)和县财政下拔的村级工作运转经费真正用到实处。县直各选派单位每年要为帮扶村安排不少于5000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支持选派的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提高驻村工作补贴标准,县直派出单位要按55元/人/天的标准据实为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每月据实为驻村干部报销4次往返交通费用,及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驻村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万村千乡”网络平台,每周更新一次驻村工作信息。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报送驻村工作简报、信息,及时推荐驻村工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