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构建八个体系抓实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纳雍县突出工作重点,以“构建八个体系”为抓手,抓实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构建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县食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落实。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进一步充实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有关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加强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按“六个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管理制度、有举报电话)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政府(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1-2名人员专职负责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县、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市场监管(食药监管)、人社、宣传、编委办、发改、财政、农牧、公安、教育、住建、工能(商务)、盐务、城管、卫生计生、文体广电、邮政、电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切实解决食品监管安全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坚持统筹城乡,全面设立县、乡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把监管重心向农村下移,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监管派出机构,保证监管人员不低于3人。同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强化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结合“网格化”管理等经验做法,全面推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层级监管责任制。坚持重点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应立案案件100%立案,应移交案件100%移交。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及时发现行政区域内问题食品。从2016年起,要落实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重点检测肉、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用农产品及本地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并加大高风险品种的抽检频次。按照辖区人口基数计算,抽样检测样本量不低于4份/千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行政区域政府部门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要在中上,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不文明执法行为。每年有针对性地对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进行法规政策、规范管理、质量标准、优质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强化行政相对人的质量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100%。
二是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行政监督体系。深入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筑牢食品安全网底。在8个市场监管分局所在地外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确保每个乡(镇、街道)监管人员不少于3名。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牌子加挂在食品药品监管所或市场监管分局。在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机构,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由村委会(社区)成员兼任,信息员由村卫生员兼任,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三是构建持续稳定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县、乡两级政府要将综合协调、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打假、专项整治、风险监测、新闻和科普宣传、重大活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提高。其中,检验经费至少支持4份/千人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资金。
四是构建科学权威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稽查队伍及基层监管人员的快检能力培训,努力提升食品稽查工作能力。积极做好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逐步整合农牧、卫生等部门的检验检测资源,建成能满足本县需求的一般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查、样品抽检必须的设施设备,确保检验数据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五是构建客观公正的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制定企业分级评定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新产品检验批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2016年内要全面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无序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建立健全食品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企业“不良行为积分”管理,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诚信等级评定活动,根据评定结果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分类管理,切实做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促进企业把诚信守法经营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推进食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在政府部门网站、媒体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停止受理其申报的食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在规定时限内有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六是构建高效敏捷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率达100%。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及时回应、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七是构建完整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及宣传教育体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计划,通过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设立食品安全专栏、建立手机短信群发系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制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工厂)活动,充分利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和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制度,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按照科学、客观、透明、有序的要求,适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社会消费信心。宣传推广移动终端科普应用软件“食事药闻”。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晓率,公众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强,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
八是构建全面覆盖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各村级组织要认真组织协管员和信息员认真摸清核实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底数,从2016年开始,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逐一签订食品安全“三书”(责任书、承诺书和告知书),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了解倾听群众的意见反映,按时收集和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对流动餐饮小摊点、虚假食品广告,实行门前社会监督包干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内容写进《门前“三包”责任书》,要重点加强对问题相对集中的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单位的监管,推进有关单位切实履行门前包干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本单位门前及周边违法违规的食品宣传销售行为,齐抓共管确保食品市场规范有序。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推行服务承诺、悬挂监督明示公约、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投诉栏目、受理来信来访、利用媒体监督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切实加大受理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查,确保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开通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不间断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进一步完善举报案件的奖励制度,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凡实名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制售假劣食品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纳雍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充分发挥群众投诉举报的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