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为808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补贴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纳雍县将为今年年满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
本次发放补贴对象指具有纳雍县户籍且长期居住在纳雍县区域内,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89周岁的所有城乡老年人,均享受高龄老人补贴待遇。对外出纳雍县区域内居住超过一年的,不享受本次补贴待遇。发放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需由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审核上报、县老龄办审批,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将高龄老人审批材料、相关表册汇总报县老龄办审核;对享受对象去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应于当月将情况告知村(居)委会登记,下半年将停止发放高龄补贴。
对符合高龄老人补贴待遇的老年对象,实行半年一次社会化打卡发放,县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并据实办理支付资金手续,县级代理金融机构收到县财政拨付的高龄老人补贴资金后,直接划入高龄老人的专用账户。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按50元标准发放(年标准600元),计发时间从2015年12月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