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举措着力加快推进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工作
为全面完成2014年、2015年全县1708公里的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任务,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4年扫尾工作,9月底前完成2015年省市下达的计划建设目标任务,纳雍县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快推进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紧紧围绕9月底前建制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充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力量,明确目标,无条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要履行好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到施工现场开展督促指导工作,不折不扣把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这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三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每条路要明确1名现场监管人员负责质量监管,全天候在路上巡回监督,确保质量监管到位;同时要切实履行好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通村油路(水泥路)的安全监管,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死面。要加强项目管理、技术指导等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不懂技术不包工,不懂技术不上工,不懂技术不管理。
四是严格按标准建设。各乡(镇、街道)施工流程必须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设计、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按图纸验收,同时完成项目公示牌,确保建设内容完整,质量符合要求。
五是抓好重大事项协调。各乡(镇、街道)涉及高速公路、铁路占用的,要及时统计;对占用结束的,要积极协调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单位予以恢复原状,并抓紧启动通村水泥路建设。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通村油路(水泥路)不能按设计方案施工,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严格按照《中共毕节市纪委 毕节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毕节市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毕纪通〔2014〕14号)文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保的相关人员及现场监管人员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取消推荐提拔考察的资格、取消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年终奖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