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兴镇突出择优自治创新村级发展
为最大限度降低工作行政成本,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杜绝村一级干部“等、靠、要”和执行力、落实力“畏难”问题,百兴镇结合镇情村情实际,以“大党建”引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为抓手,不断探索,突出择优自治,创新村级发展。
一是突出择优自治。选择年终考核排名前三、村(居)“两委”制度健全、班子团结向上、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优良、组织活动阵地功能齐全、村(居)民素质高、民风淳朴、经济基础好、群众思想观念先进、发展意识强的村进行自治,提高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确保“大党建”、“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自治措施。简政放权,降低成本。将权力下放到村(社区)“两委”干部手中,不再下派驻村干部、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自行思考谋划、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切实解决以往村(社区)干部“等、靠、要”习惯,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了行政成本,激发了村(社区)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奖惩结合,激励带动。对进行自治试点的村(社区),月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且排名不在后六名的自治试点村(社区),每月单独奖励1000元,月考核在后六名的自治试点村(社区),每月从村办公经费中扣除1000元。
三是确保自治效果。目前,该镇选择自治试点的乐卡社区,“两委”班子更团结,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不断提高,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自今年2月份以来,“大党建”、“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各项工作月考核连续排名第一,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积极性高涨,干劲十足。择优自治既最大限度降低了行政成本,又充分调动了广大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村(社区)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力和落实力明显提高,“组织强、环境美、民风纯、产业兴”的规范型社区正逐步走向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