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健全体制机制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发展
一是建立电煤保供奖补机制。由县财政协调资金,对完成年度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任务的煤炭企业按20元/吨标准给予奖励。
二是建立投贷联动机制。对拟需新增贷款煤矿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建立投资项目库,对1年内能够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向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机构进行推荐。针对资源条件好,业主无力投资的煤矿,引进有实力的集团公司参股、控股投资或者收购技改扩能。切实解决煤矿企业目前面临的资金困难问题。
三是建立“矿权”二次抵押机制。协调煤炭企业以探、采矿权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二次抵押贷款,有效缓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促进煤炭资源融资、开发多元化,创新金融和融资模式,最大限度释放产能。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煤炭产业发展的保障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将落实煤炭产业发展保障工作任务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辖区内煤炭企业切实抓好生产、履行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加强督导检查,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推广、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及时通报问责整改,确保任务落实质量。
五是加强宣传,创造良好氛围。收集煤矿安全、环保、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宣传资料,协商县广电网络公司、电视台、广播、产煤乡镇和各煤矿,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环保意识。同时,加强对煤矿改造提升的宣传力度,引导、鼓励煤层赋存条件满足综采综掘的煤矿企业,推广使用综采综掘工艺,提高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让全社会看到煤炭工业对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