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三及时树立改革典型
今年以来,赫章县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契机,积极培育推广一批体现赫章特色的改革典型,确保更多的改革亮点成为赫章经验、赫章样板,不断营造更加浓厚的改革氛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国深度贫困地区的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一是及时报送信息。积极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调研、考察和信息报送工作,将改革信息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奖励范围,明确改革办工作人员的信息采编任务,并及时报送至省委、市委改革办。截至目前,向省委、市委改革办共计上报信息158期,其中获省改革情况交流采用2期,省改革工作动态采用10期,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采用10期,毕节改革微信公众号采用16期。
二是及时提炼典型。始终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研判、细致调研,积极加强与省、市改革办的对接协调,按时完成相应改革任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探索了《赫章县“四大体系”推动玉米种植大调减》《一颗核桃引发赫章县农村深刻的产业革命》典型经验,得到《贵州改革情况交流》采用和相关领导批示认可;《一颗核桃引发赫章县农村深刻的产业革命》在2018年度全省改革办会议上作为例文学习,同时,被《贵州调研》2018年6月专栏·产业革命“八要素”典型调研刊登。探索了赫章县积极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赫章县“五张清单”深化农村殡葬改革、赫章县“五抓五到位”助推中药材产业发展、赫章县“五大战略”引领产业扶贫、赫章县“走访+”模式助推脱贫攻坚等典型做法,得到省、市改革办领导的认可,为全国深度贫困地区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三是及时推广经验成果。我县承担全国村民自治试验试点改革工作以来,将河镇乡海雀村、六曲河镇永兴村、平山乡中寨村、兴发乡中营村作为首批试点启动实施,紧紧围绕构建村民自治“四大体系”,大胆探索实践。4个乡镇均建立了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切实保障试验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试点村逐步厘清和明确了村(居)委会的职责和权力;逐步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村支“两委”干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实践符合自身发展的产业发展模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目前,全县27个乡镇已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