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一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一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8—121)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一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在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石砚一组西便栏脚一带(土名)土地,面积约50.5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一经济合作社;
3. 合同年限:12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0日止);
4. 交易底价:1300元/亩/年;
5.递增情况:每四年递增10%;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每年12月30日前缴付下年度承包款(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15000元。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鱼塘、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正;
2.报名地点: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开标定于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在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前到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进行投标,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2****5616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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