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强化民生监督助力脱贫攻坚
近年来,赫章县纪委县监委聚焦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重中之重,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找准监督靶子,着力发现问题。紧紧盯住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实施和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多措并举,着力发现问题。一是持续开展民生项目专项监察。先后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组组通”公路建设、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及脱贫攻坚“三率一度”等15项民生项目专项监察,发现问题1613个,立案316件,党纪政务处分352人,涉案金额551.47万元,收缴违纪资金286.66万元,问责主体责任101人。督促民生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10个。二是深入开展专项巡察。县纪委县监委把巡察监督与民生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共对15个县直单位部门,10个乡镇(1个极贫乡),86个村(50个贫困村)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780个,其中整改类问题623个,督促整改150个,发现问题线索127条,转办问题线索30件,转立案8件,党政纪处分9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三是持续推进“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县、乡两级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了27个乡(镇、街道)465个村6165户群众,收集梳理群众反映问题353个,转办问题线索127条,转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制发监察建议书5份,责任追究10人。纪检监察干部用脚步突破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坐在一条凳子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2016年以来,通过信访举报渠道接待来访人员1041人次,收到民生领域信访举报249件。主要集中在扶贫种养殖业、林业、农村低保、农村危改等领域,转立案73件,结案73件,党纪政务处分87人,予以了结106件。五是开展民生公开专项督查。三年来,全县27个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开展民生公开监督检查2万余次,发现问题1200余个,下达督办函140份。对民生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问题立案76件,结案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
创新监督模式,拓宽监督渠道。创新利用“大数据”,护航“大扶贫”。2016年2月,赫章县纪委率先在全市建立了“赫章县民生资金(项目)监察大数据平台”。该平台集民生政策、项目、资金数据储存、信息公开、异常资金预警、举报投诉等功能于一体,采取电脑上网、手机上网、手指点击触摸、身份证识别等查询方式,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自己关心的民生资金、项目、政策等信息。目前,累计录入信息数据2050万余条,资金38.2亿余元,群众通过网络开展查询65.6万人次,使用一体机查询34.5万人次。通过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线索631条,转立案86件,结案71件,党纪政务处分75人。
在抓好“赫章县民生资金(项目)监察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上,县纪委县监委明确专人管理维护“贵州省民生资金监督系统”。自系统运行使用来,录入医疗补偿资金、城乡低保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等数据240.62万条,资金7.77亿元,通过比对发现问题4726个,转主管部门核实78个,转监督组核实4620个,立案7件,结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涉案金额0.59万元,取消违规受益对象11人。现两个系统同轨运行、互为补充。
延伸民生监督触角,织牢民生监督网底。按照“县统领、乡管理、村设置”的原则,在全县465个村(居)设立了村级民生义务监督委员会,聘任义务监督员1690名,其中,国家退休公职人员38名,大专以上文化29人,高中以上文化126人,初中文化879人,中共党员560人。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共开展监督检查7687次,发现并纠正问题768个,提供线索102条,协助民生监督组查办案件79件。村级民生义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纪委、县级民生监督组共同构建了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
坚持严格追责问责,强化惩治震慑。惩前毖后,严格纪律审查。一直以来,我们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生领域与民争利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整合力量,做到民生领域问题线索100%核查处理。一是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16年以来,全县民生领域共立案635件,结案624件,党纪政务处分743人,涉案资金733.46万元,收缴违纪资金548.25万元。其中,扶贫领域立案382件,占全部民生案件的60.16%,结案376件,占60.26%,党纪政务处分453人,占60.97%。2018年以来民生领域立案169件,结案158件,党纪政务处分218人,涉案资金5480.93万元,收缴违纪资金498.01万元,公开点名通报曝光23次258人次,问责主体责任160人,其中问责分管领导98人,“一把手”62人。其中,扶贫领域立案124件,占73.37%,结案103件,占65.1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9人,占77.52 %。二是强化追责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失职必问责,问责必到位。既要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又追究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既问分管领导责任,又问“一把手”责任。2018年以来,公开点名通报曝光23次258人次,问责主体责任160人,其中问责分管领导98人,“一把手”62人。
标本兼治,突出警示教育。为做好民生领域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我们坚持以案明纪,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进乡村活动。
采取乡村干部会、群众会、廉政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420期次,印发典型案例汇编资料15600份,通报典型案例19***件次,接受警示教育的干部、党员、群众超过22600人次。
二是定期开展典型案例通报。
县纪委县监委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组织开展公开通报12期185件典型案例。编印了《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赫章县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典型案例剖析教育读本3500册,发放到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现场返还群众被侵占款物活动。
加大群众被侵占款物的追缴力度,坚持群众被侵占的款物必须现场返还的原则,采取***清退和召开现场清退会议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以来,先后清退群众被侵占资金61.9万元,涉及农户416户,清退资金最多的农户达7572元,最少的1元。通过警示教育,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构建查办和预防“微腐败”长效机制,努力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