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8月14日,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鄂州市花湖宁睿超市经营的原味奶牛奶口味雪糕进行抽样检验。2019年9月5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认定该品种食品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8月14日,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鄂州市花湖宁睿超市经营的原味奶牛奶口味雪糕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DC1942***********25)。2019年9月5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019S2263)认定该品种食品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鄂州市花湖宁睿超市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但通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