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强化落实三按月绩效管理
自省推行“三按月”绩效管理以来,纳雍县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积极探索,采取“四强化”措施落实“三按月”绩效管理,为“双降”目标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认识到位,打牢工作和思想两个基础。认识到底数清楚、情况明白是推行“三按月”绩效管理的工作基础。认识到推行“三按月”绩效管理,是解决工作经常、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的有效机制。要求乡、村两级要以最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向上的姿态,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摸清人口底数,打牢工作基础。要求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和决心,为“三按月”绩效管理落实打牢思想基础。
强化主体责任明确,链条式履职到位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村级报准、报实信息的主体责任。明确村(居)“两委”、育龄妇女小组长、村人口主任、村民小组长和村级协会会员为村级信息报准、报实的主体责任人;严格责任区域信息清理上报备案制和承诺制,强化底数动态清理个案到人。要求每月月底前将新婚、孕情掌握、出生人口、手术库存、重管对象、流出返回等个案信息清理情况进行汇总,报送乡镇计生办并作出无错无漏承诺,为乡镇下达次月个案任务提供准确依据。二是包村帮户责任人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明确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计生特岗、村(居)“两委”干部为个案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人;将个案任务分门别类,注明由村独立完成、由包村领导组织力量完成还是需请乡镇(街道)组织力量落实,明晰责任到人,限时抓好落实;对新发生的新婚对象、返乡手术对象或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等,必须一周内上报乡镇计生办并组织落实,每月20日前上报并完成任务的抵当月任务并予以奖励,20日后上报的纳入次月任务。三是乡级过程督查按月核实落实考核的主体责任。一月一量化。乡镇每月月初根据各村(居)信息上报情况,结合PIS系统数据,科学、合理下达个案任务到人,量化到村,强化考核权重,助推工作落实;一月一督查。由乡镇党委书记、计生协管领导牵头,计生办(站)、党政办、组织办、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根据每周(旬)服务站、财政所等部门提供的手术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每月进行一次督查调度,对各村(居)其他人口信息进行抽样督查。对查出的漏报、错报、瞒报等问题及时下达督查通报和限时督办通知书。督查通报和督办通知书必须提交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再次抽样督查,促进干部作为到位,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一月一考核。设置考核分值红线,根据考核办法对各村(居)综合工作和单项工作进行公平、公正量化评分,排出名次,下发考核情况通报,为奖励处罚、评先选优、干部提拔等提供有效依据;一月一奖惩。根据督查通报和考核情况通报,每月兑现一次奖惩到人。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及时兑现经济处罚、表态发言、诫勉谈话或待岗等处理。连续3次或年度累计5次表态发言,责任人是村干部的,予以撤职处理,责任人是乡镇干部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一月一评估。根据工作运行情况或推进效果,每月组织一次考核评估,修订完善考核办法,促进机制运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工作良性循环。四是强化县级过程督查指导的主体责任。常规工作一月一督查。由分片联系领导带队,每月对所联系乡镇(街道)的任务下达、督查落实、奖惩兑现等情况进行过程督查,开单指导,促进工作经常化;重点工作一月一调度。每月对各乡镇(街道)“三按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调度,找准问题,补足短板,促进工作精细化;综合工作一季一考核一年一总评。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三按月”绩效管理推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排名,年终进行一次总体评价,促进工作规范化。
强化机制衔接,乡村经常性工作和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将“双诚信双承诺”机制与“三按月”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居)“两委”、村民代表、育龄妇女小组长、寨老民主评议作用,促进乡村经常性工作和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一是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机制运行中的新增对象签约、月诚信评议公示、协议兑现等纳入“三按月”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二是将村级按月落实任务情况纳入村级诚信评议小组评议监督的范围,确保村干部履职到位;三是规范办事流程,强化履约监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强化保障到位,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经费保障到位。县、乡财政按月优先保障乡村干部工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工作运转经费,确保“三按月”绩效管理正常运行;二是信息共享保障到位。严格执行信息共享责任制,县民政局、县医疗机构等县直有关部门每月月底前要及时上报新婚、住院分娩、手术落实等相关信息,由县人口计生局分割到各乡镇,为助推“三按月”落实提供依据;三是责任追究保障到位。县对乡镇书记、乡镇长、计生协管领导及县直有关部门科级干部,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兑现“一票否决”。是县直单位不作为影响“三按月”落实的,取消年终一等奖评选资格。是乡镇书记、乡镇长、计生协管领导不作为影响“三按月”落实的,予以表态发言、到县考学、诫勉谈话等处罚,处罚超过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提拔重用资格,不能胜任现职的根据相关文件予以组织处理。
据了解,该县自采取“四强化”措施以来,清理补报出生人口737人,补录全员人口3086人、新婚102对。新增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75户、推迟一、二孩生育期352户……瞒报、漏报、错报现象不同程度减少。“双降”目标实现得到有效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