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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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黔建村通〔2021〕 7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决定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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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雍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人名单.xls
2.纳雍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单位名单.xls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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