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重申纪律严禁利用子女升学办状元酒
近年来,我县开展治理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敛财之风已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净化了社会不良风气,受到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是,仍存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无视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设法采取隐蔽方式操办各种酒席敛财的现象。目前高考录取工作已陆续开始,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县纪委特重申如下五点要求:
一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省地驻纳垂直管理单位必须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工作时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通知》(毕纪通[2012]26号)、《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禁大操大办酒席的有关规定》(纳党发[2008]43号)以及《纳雍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有关精神。
二是严禁干部职工利用子女“升学”办“状元酒”,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是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酒席之风,对纳党发[2008]43号文件中规定不准办理的酒席,不参与、不出席。
四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作为本单位严禁干部职工大操大办酒席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本单位发生干部职工大操大办酒席不报告、不制止的,一经查实,除追究违规操办酒席人员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干部职工,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党纪处分条例》及纳党发〔2008〕43号文件,以顶风违纪严肃处理,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对个人进行曝光。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57-3532825 0857-3521824,举报邮箱:nyxjwd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