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第十八批信20170513023第二十六批信20170521002)的办结
2017年5月,接第十八批信201****3023、第二十六批信201****1002转办案件后,我办将纳雍县天都等八家自拌站未取得资质进行生产案件转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县住建局为开展有效整改,成立了局长黄鹤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调查处置,现将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毕节市纳雍县天都自拌站、连城新桥自拌站、山水绿城自拌站、梦想宜城自拌站、华林自拌站(与第十八批华凌混凝土搅拌站为同一个)、湖南大商汇自拌站(与第十八批湖南商会自拌站为同一个)、金达凯元自拌站(与第十八批雍和世纪城自拌站为同一个)、市政公司自拌站等八家自拌站均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群众反映属实。
二、成立专班
组 长:黄 鹤(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云松(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志刚(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人)
赵长丽(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股股长)
陈文斌(县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赵鹏程(县住建局安监站负责人)
张 毅(县住建局城市建设股负责人)
三、办理情况
2017年5月14日至5月22日期间,该案专班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贵州纳雍纳雍县天都自拌站等八家自拌站未取得资质进行生产案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属实。
针对此情况,专班工作人员对贵州省纳雍县不具备资质的八家自拌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下达拆除通知书,要求各自拌站立即停止生产,制定拆除方案,限期拆除现有的自拌站。
四、办理结果
截至2017年8月25日,八家自拌站均已全部拆除完毕,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下一步,县住建局将严格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再启动生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住建部门将把环保部门批复和的环保验收作为办理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前置条件之一。并对搅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形成取得常态化管理成效。
***:八家自拌站拆除图片
湖南大商汇自拌站拆除图片
金达凯元自拌站拆除图片
天都自拌站拆除图片
市政公司自拌站拆除图片
山水绿城自拌站拆除图片
梦想宜城自拌站拆除图片
连城新桥自拌站拆除图片
华林自拌站拆除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