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电20180811006号)的办结情况公示
我办于2018年8月11日接省环保督察组转来的“201****1006”号举报件后,即转县环保局牵头调查处理。据举报件反映“纳雍县居仁街道大冲村贵州珠煌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旁的沥青搅拌站正在建设,如果建成投产后,生产沥青时对有机茶叶的危害特别严重,要求搬迁或者停止建设”。纳雍县环保局已与居仁街道办事处共同调查处理后,现将案件调查及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18年8月11日,县环保局与居仁街道办事处组建调查组,共同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开展调查,经现场核实,群众举报的沥青搅拌站位于居仁街道办事处老遥社区大冲村,名为“纳雍县御慧隆沥青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为彭国祥,现处于建设阶段,计划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3000)型一条,商砼搅拌站生产线一条。该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5MA6H5AE74L),于2017年12月8日经纳雍县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纳环审〔2017〕98号),现场提供了《纳雍县国祥沥青、(商砼)搅拌站建设区范围征求意见表》《纳雍县拟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预审表》《纳雍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纳雍县国祥沥青(商砼)搅拌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纳国土资函〔2017〕204号)、纳雍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关于纳雍县国祥沥青(商砼)搅拌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纳水保复〔2017〕38号)。调查组现场确认举报属实。
二、处理情况
为避免该沥青搅拌站建成投产后,对周边有机茶叶及环境造成危害,纳雍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监管,明确以下2个工作重点:
1.加大执法力度,对企业生产建设全过程进行严密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配套的相关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确保企业生产后达标排放。
2.加强日常巡查及监管,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