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现役部队巡察组关于对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展巡察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贵州省公安厅现役部队巡察组从2017年6月27日开始,对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开展巡察。
巡察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系列***精神为指引,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方面的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受理反映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其所属大(中)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将在毕节市工作15-20个工作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专门设值班电话:136****9767,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互联网电子邮箱:gzxyjw@163.com;通讯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贵州省公安厅现役纪检监察室,邮编:550000。同时在毕节市消防支队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放置巡察工作意见箱。
欢迎全体官兵及毕节市广大人民群众与巡察组联系,客观、如实反映情况。
贵州省公安现役部队巡察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