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下拨2012年7月至9月城市低保金15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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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为确保全县城市低保金落实到位,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纳雍县根据各乡镇低保人数、月发保障资金、低保金使用情况,下拨2012年7月至9月下拨城市低保金1525259.6元。
要求各乡镇及时上卡(折)社会化发放低保金,并在乡镇政务、村(居)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放结束后,于发放的次月10日前将发放花名册送县社会救助局报账,并把城市低保金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项目支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科目。该次低保金必须专款专用,各乡镇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不得随意改变救助对象,严禁出现代领、冒领现象,对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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