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积极下拨2012年第三季度农村五保供养金5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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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近日,纳雍县积极下拨2012年第三季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金。
据了解,全县二十五个乡(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706户1906人,其中集中供养358户378人,散居五保1348户1528人。第三季度散居五保人均供养标准为205元,入院五保人均供养标准为600元,应下拨五保供养金540040元,扣回各乡(镇)结余资金23415元,实际共下拨五保供养金516625元。
供养金一律以社会化发放的方式,严格按核定名单和金额如数发放到五保供养对象手中。供养对象执折(卡)凭《农村五保供养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农村信用社领取。
在发放中,要求五保供养金必须专款专用,各乡(镇)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克扣、滞留,严禁出现代领、冒领现象,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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