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强化四项措施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全县消防安全,纳雍县强化四项措施,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确保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经费落实。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加大消防装备资金投入,推动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巡防队等配足消防装备、灭火设施和器材;要在社区、行政村增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要按标准建立网格工作室,配齐工作人员、工作设施,督促消防管理工作在“小网格”内经常化、常态化。
三是强化行业联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历时长、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县公安机关、县消防大队要主动当好县政府参谋,发挥主力军作用,指导乡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乡(镇)团委、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各级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督察检查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并组织考核验收。各乡镇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察内容,定期检查督办。年底,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各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工作推进快、管理效果好的乡镇和有关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引发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