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党委八从严狠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县直机关党委近期以来采取“八从严”措施,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一是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季度目标进行细化、量化考核;结合全县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纠树优”及本党委开展的“双表率”活动等加强督促检查,培育树立典型,确保党建工作不空、不虚、不假。
二是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进行,学习资料、党员参加学习签到册、视频、图片、学习笔记等做到相统一,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内法规的“高线”和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三是从严管理党员。开展集中排查工作,清理出多年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失联党员83人、口袋党员9人、流动党员17人以及多年未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2人等,并开展批评教育、处置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双表率”活动,要求每名党员认真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四讲四有”标准及不合格党员六个方面29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对县直机关选派驻村的党员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
四是从严把好党员“入口”。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认真落实新时期发展党员“十六字”总要求、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确保新发展党员队伍质量。
五是从严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多年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失联党员、口袋党员、“三不”党员,要求各党组织认真调查核实,区分情况,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作出处理决定,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是从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位、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等情况的党组织,列入2016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整改台账。
七是从严督促指导。每季度不少于20个督查任务,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认真进行整改。
八是从严抓好党费的核实收缴和管理工作。把党组织按时核实收缴党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内容,把党员是否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作为检验党员党性的一个重要标准。对半年无故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进行除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