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内部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去年以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内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正人先正已的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使内部监督工作有据可依。为加强检察队伍的内部监督,该院出台《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办法》,明确内部监督的重点和监督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督行为。同时,收集整理全院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做到用制度来规范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各业务部门的办案流程,做到各部门办理案件条理清晰,责任明确。建立健全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做到从“入口”到“出口”每个环节都责任明确,监督到位。并且,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对自侦部门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和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访案件所涉及的举报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发案单位,征询听取意见。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确保监督效果。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方式、新方法,增强内部监督的效果。成立案件监督中心,对全院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监督,随时纠正案件办理中出现的问题,杜绝瑕疵案件的出现。在各部门聘任纪检监察员,深入了解掌握党员干警执法执纪的情况,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干警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实行廉洁执法承诺制,全体干警向院党组签定《廉洁执法承诺书》,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执法意识,促使其自觉公正廉洁执法。在异地办案中成立临时党小组,把内部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干警。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主动向县委等领导通报控申、监所、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及有关案件的讨论,增强监督效果。
三是注重督查结果的运用,确保整改到位。该院制定《执法质量考评细则(试行)》,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结果的运用都作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检务督查工作力度,每次督查后都及时下发检务督查通知,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到全院,同时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限时整改,整改结果作为全年动态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