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划编制组织单位纳雍县人民政府就《纳雍县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一、规划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纳雍县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纳雍县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位于纳雍县沙包乡和寨乐乡,规划范围21.54平方公里。用地范围:东经105º20′29″-105º25′30″;北纬26º51′35″-26º54′08″。
产业定位:规划建设大型的、技术先进的以煤为源头,煤制清洁燃料综合利用为基础的上、中、下产品相互关联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规划区主要规划的产业包括煤制油项目、煤制乙二醇项目、甲烷制LNG项目、水泥项目和养殖微藻项目,同时配套建设供水设施及管线、供排水外管、热电站及供电外线、通信设施、工业气体、工业管廊、污水处理厂、废固处理中心、渣场、火炬系统、消防站等等公用工程。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启动期为2015-2020年,中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5-2030年。
二、规划编制组织部门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纳雍县人民政府
地址:纳雍县雍熙街道办事处岩头田政府大院
邮编:553300
联系人:左林峰
电话:0857-2191068
E-mail:4372099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0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NET大厦B座5层
邮编:100012
联系人:黄翔
电话:010-84927577
传真:010-84927955
E-mail:huangxianginbj@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程序:(1)搜集资料,区域调查,制定监测和评价工作方案;(2)项目公示,调查和收集公众意见;(3)规划分析,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影响预测;(4)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和环境影响公示,公开环评简本和初步结论,进一步接受公众意见;(5)给出规划目标可达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1)规划分析;(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评价(4)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风险评价;(5)环境管理系统建设与规划***评价、监测计划;(6)公众参与;(7)规划目标的可达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认为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2)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3)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4)公众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环保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