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加强防汛抗旱救灾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近几个月来,受降水偏少、高温等因素影响,纳雍县部分乡镇出现严重旱情,因生活饮用水缺乏、水质下降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始显露,同时,在长时间干旱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突然暴雨和反为长时间降雨,所以我县辖区有可能出现干旱、水灾交替或并存的现象。为防止在防汛抗旱救灾期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纳雍县加强防汛抗旱救灾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成立纳雍县防汛抗旱救灾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强化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切实抓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采取水质监测、水源消毒、发放消毒药剂等措施,加大对中心城区、学校、集镇等人口稠密地区及新开取水点、二次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对食品加工厂(小作坊)、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餐馆、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夜市排挡、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用水来源、使用情况,餐饮具、工器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职责,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做好粮油、蔬菜、肉类等主要食品的市场供应,确保供给充足,质量稳定;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等的管理,严格落实申报制度,做好饮用水及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的安全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疫情动态监测,及时互通信息,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
三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食源性疾患的传播途径、预防控制以及正确的食品加工方法、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等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切实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实行“首报责任制”,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纳雍县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对待,及时查处,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