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根据市文明办转发《中央文明办〈关于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旨在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社会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网络、博客、微博等优势媒介,引导人们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爱”价值观,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在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活动形式
1、开设“好人好事专栏”。中国文明网毕节站及各协办媒体开设“好人好事栏”,提供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网上留言等推荐渠道,集中展示宣传群众推荐的身边好人好事。
2、设立道德“监督台”。在中国文明网毕节站活动专题中设立网上道德“监督台”,对经核实确实存在的不道德问题进行评论监督,促进人们修德行善。
3、组织群众评议投票。中国文明网毕节站每月选取部分经县文明办核实的好人好事,发动广大网民以留言、跟帖、投票进行评议和学习和投票。
4、表彰宣传“好人”。中国文明网、贵州文明网每月公布当月入选的“好人榜”;对入选“中国好人榜”、“贵州好人榜”的好人事迹,优先作为全国和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组织媒体对“好人”的感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5、开展现场交流活动。适时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传诵中华道德文化经典,交流做好事、当好人的心得体会。
三、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资格。“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二)推荐人资格。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参加推荐。
(三)“身边好人”类别。“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四、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乡镇将、县直各单位评议推荐的“身边好人”名单和事迹汇总审核后,每月20日前报县文明办【报送邮箱:gznyxcb@163.com,邮件标题:身边标题:身边好人——XXX(例:身边好人——雍熙镇),邮件内容:推荐类别(五类之一),被推荐人经协办媒体采访报道过的材料(图片、文字,有视频更佳)】。由县文明办统一报贵州文明网。
(二)材料要求。图片格式为jpg,不小于***0×480像素,不超过100k;文字篇幅不限。音视频材料刻制光盘,音频格式为wma,视频格式为wmv,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三)评议投票:中国文明网在“身边好人”主页投票区将各地报送的候选人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好人类别进行评议和投票。网址:http://archive.wenming.cn/jingtai/sbhr_news/sbhr_zrwl.htm,“身边好人”候选人网上集中评议和投票时间是每月6日至25日,为期20天。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发动广大网民在网站上进行评议、投票,进一步营造“争当好人、争做好事”的氛围。在投票过程中,禁止采用技术手段进行舞弊性投票。
(四)推荐考核。各乡镇各部门每月至少推荐一名“身边好人”,推荐“身边好人”一名计10分,入选贵州文明网“好人榜”一名计50分,入选中国文明网“好人榜”一名计100分,每季度通报一次,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终专项考核。
中共纳雍县委宣传部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