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六措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县推进顺利进行
为切实抓好新一轮改革发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县推进”工作,纳雍县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县推进”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职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在实施“整县推进”过程中,要求必须做到规划先行,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生态文明家园建设、与村庄整治、与推进城镇化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相结合,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引导农户按照《毕节试验区生态文明家园建筑设计通用图集》和《补充图集》的要求来改造农村危房。
三是落实资金,确保成效。我县根据“整区推进”的部署,保障应匹配资金的到位。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第一阶段任务所需资金的中央和省补助部分,从县其他资金渠道先行垫付,待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正式下达后再回拨归位,现已落实首批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程***。
四是加强监管,保证质量。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从建设部门抽调5名专业人员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负责对建房户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建筑工程质量过程控制,确保新建房屋质量合格,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五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整县推进”的各项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支持。国土部门要做好危房改造用地的保障及旧房拆除后宅基地的归顺管理工作;林业部门要简化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对自有木材经审查后给予免费放行;交通部门要保障农危改建材的运输畅通;质监、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的价格和质量监督管理。
六是注重结合,打造典型。按照省、地的部署,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村庄整治结合起来,凡属“五园新村”和“两结合”点上的危改对象必须全面安排改造,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打造一批“两结合”精品示范点,增强点上工作的示范带动效应,达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