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城乡规划局三个建设年暨四帮四促活动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业作风建设,增强规划管理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务环境,践行“三个建设年”暨“四帮四促”活动,切实创建“六型”机关,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强化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和“阳光规划”,一律向社会公示,对社会各界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实行100﹪落实和反馈制度。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杜绝“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
四、缩减审批流程,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对要件齐备的项目“缩短时限办”,对要件基本齐备的项目“创造条件办”,对特殊项目“特事特办”。
五、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率100﹪。
六、切实缩短行政申报、审批时限: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法定申报、办结时限为30日,缩短到10日;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法定办结时限为30日,缩短到10日;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法定办结时限为45日,缩短到10日;
(四)乡村规划许可,法定办结时限为30日,缩短到10日;
(五)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法定办结时限为10日,缩短到5日。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57—3525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