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行政服务中心三个建设年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好“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创先争优”学习活动。纳雍县行政服务中心就人员管理、内容公开、窗口形象和创新手段等事项公开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窗口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坚持开展“服务宗旨”教育,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严明窗口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公开服务事项,实现“阳光”审批。各类审批事项做到办事“六公开”即:1、项目名称公开;2、申报材料公开;3、办事程序公开;4、审批依据公开;5、承诺期限公开;6、收费标准公开。
三、规范政务服务,塑造良好形象。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语言,讲文明用语,尽量使用普通话;规范窗口人员服务态度,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禁止冷落刁难办事人员;规范窗口人员服务仪表,佩带上岗证,仪表端庄、大方、文明、自然;规范窗口法律、法规、政策等文本资料,方便群众咨询、查询。
四、创新工作手段,完善运行方式。发挥电子视频监控和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作用,实现办件、查询、统计、汇总和过程监管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和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实现网上审批等新型运作方式,以适应审批工作需要。
五、服务工作中做到“四不”。1、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2、不参加服务对象的宴请;3、不向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4、不参加由服务对象付费的娱乐活动。
六、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窗口承办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廉政建设制度,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353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