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雍县积极制定出台《纳雍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的重点品种包括粮、油、肉、蔬菜、乳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重点环节为种养殖、禽畜屠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农村、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整治的内容包括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畜(水)产品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专项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乳制品专项整治、餐饮消费与保健食品环节专项整治、禽畜屠宰及酒类流通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分组织部署阶段(4月)、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5至11月)、总结验收阶段( 12 月)等三个阶段进行。
在整治过程中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定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级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员。要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乡镇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工作重要信息向县食安委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和工作总结,并逐级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