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五学机制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今年,纳雍县为了督促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加强学习,领导干部重视学习,自觉学习,以进一步提高素质,探索从制定带学、讲学、考学、督学、评学等五个方面建立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学习扎实有效地开展,从而推进了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建立带学机制,制定学习方案措施。今年,县委出台了“书记带头讲党课,部门带头学业务”制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课堂等方式开设“加强党性修养,提高业务能力”一月一专题讲台,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学习,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制定领导干部学习方案,明确考核目标、考核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按照县委指导性文件制定具体措施逐步抓落实。
建立讲学机制,检验干部学用转化。为检验学习成果,从2010年1月份开始,纳雍县委主要领导随机指定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在当月召开的县委常委办公会、县人大常委办公会、县长办公会、县政协常委办公会等四个办公会议中的其中一次会议上进行宣讲,宣读内容为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业务知识,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做法,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解决问题的办法、工作进展情况及完成情况等。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每年在本单位全体干部参加的会议上进行讲学。
建立考学机制,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县委组织部每年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乡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县直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参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一年一次的干部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以《乡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复习资料》为主,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45周岁(含45)以下的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45周岁(不含45)以上、50周岁以下(含50)的,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进行;50周岁以上的可以免考。对连续三年未通过任职资格考试者,一般不宜再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或作为后备干部管理。
建立督学机制,确保学习落到实处。县委督促检查方案明确规定:理论学习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法律法规学习由县人大法工委、县司法局负责;部门知识学习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县委将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为查阅个人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督查结果送县委组织部和考核办备案,作为年终对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之一。
建立评学机制,测评干部学习情况。县委要求,各乡镇(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述职述廉时,述职内容必须包括领导干部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县委督查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年来的学习情况进行“好、中、差”三个等次的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及年终考核的依据。对因重视不够,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干部,除责令其补课外,由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