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纳雍县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至1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是全县各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及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主管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重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是否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重点岗位安全技能培训,使从业人员素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电气系统、仪表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及其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危险工艺是否设置安全联锁、报警防火防爆等保护措施。企业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是否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物流)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经营、违规储存的问题,加油(气)站防火距离和检维修管理是否达到要求,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是否符合规范。
检查中,要求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全员、全方位的自查,要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班组和每个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个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环节都必须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查。要把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与“三项行动”和“百日督查”活动相结合,力争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