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切实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纳雍县结合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开展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
为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纳雍县成立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工作力度。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作为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对恶意欠薪或可能逃匿的业主,要进行重点***,尽可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各部门、各乡镇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督促承包方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手续后方可动工。要加大工作力度,消除企业拖欠工作隐患。要依法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积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劳动权益,为当事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申请仲裁的拖欠工资争议,要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及时受理,及时裁决,及时申请人民法院优先执行。要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如发生因拖欠工资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主动到一线接待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要妥善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并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把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