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新溪镇东直大街西段(沿江路至下三合市场)路基素土路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龙湖区新溪镇东直大街西段(沿江路至下三合市场)路基素土路面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T01ZC***
二、 采购项目名称:龙湖区新溪镇东直大街西段(沿江路至下三合市场)路基素土路面工程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1202;
四、 采购数量:一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5. 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心”。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复印件;
3) 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4)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中心”。
7)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8)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9)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10)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15时0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 磋商时间:2017年1月17日15时00分。
十一、 磋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0日止。
十三、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新路下三合中段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760177
邮编:515041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蔡***
联系电话:0754-81886928
传真:0754-81886929
邮编:515041
邮箱:2998551621@qq.com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蔡***
联系电话:0754-81886928
***:1.
2.(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