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0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的环境保护,确保我县旅游业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纳雍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0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
一是积极抓好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县旅游、环保、水利、林业、建设等部门积极配合,抓好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在2009年将继续配合抓好九洞天总溪河景区和翠云森林公园的环境环保工作。并要求两处景区要保持现有的生态环境,继续培育新的生态环境,要在保护中开发,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县旅游局与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的直接责任人签定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中,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对景区(点)、宾馆(饭店)业务考核工作来抓,按照环保部门和旅游行业标准严格实施,并实行制度上墙。按照“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力度。
三是加强对总溪河风景名胜区及其他旅游景区(点)在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前,要求其首先要注重环境保护工作,要在征得环保、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同意下,严格按照“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来实施,做到先规划、后建设。
四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旅游污染源的产生,在对县内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进行旅游污染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对旅游资源环保有破坏的,坚决制止。对此项工作做得不够的旅游企业,及时提出整顿意见,整顿改造环境卫生。并深入对纳雍宾馆、良源大酒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在经营过程中的生活污染和内部、外部环境卫生,严格控制旅游污染源的产生,确保旅客有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制止总溪河景区生活垃圾乱扔乱放的问题,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确保全县旅游景区(点)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