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采取措施切实抓好农村低保工作
为切实搞好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工作程序,针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纳雍县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农村低保工作。针对个别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致使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滞留不前的问题,要求各乡镇必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统筹解决本乡镇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出现的各种情况,一是配齐社会事务办专职工作人员,解决相应办公经费。每个乡镇不得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要举全乡之力,调用一切可用力量,全力做好本乡镇农村低保核查分类划档工作。二是要成立乡镇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对本乡镇拟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户的家庭经济收入、致贫原因、劳动能力、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和审核调查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和督查。三是认真抓好张榜公示工作,做好村级一榜入户调查、民主评困结果公示;乡镇二榜审核调查,评议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委托乡镇、村将评审结果三榜公示,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针对乡镇社会事务办人员未按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把关的问题,要求乡镇认真对照检查,对自身未开展或未按程序开展的工作加以完善补充,填写相关表册资料。派出所要为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出具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通过前一阶段的排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此人属本地常住人口,且生活困难,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书面证明,务必将这一批人纳入低保范围,绝不允许将这批人拒于低保门外。金融部门滞留农村低保资金,致使农村低保金不能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的,县信用联社要出台一个具体的管理规定,对于各类救灾救济专项资金,自民政局资金拨出之日起,必须在五日之内划转乡镇财政所所列专户,并及时告知乡镇财政所和社会事务办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