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出台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畜牧业
为进一步加大畜牧业发展,以发展养牛为中心,把畜牧业做强做大,我县出台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畜牧业。一是鼓励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从事养牛规模达存栏50头、年出栏30头以上,经县畜牧局考察核实,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可以办理留职留薪手续;二是实行科技人员奖励政策,对全县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乡土人才、技术人员给予奖励;三是制定养殖户奖励政策,扶持养殖业向适度规模发展。在养牛方面饲养50头或能繁母牛30头以上,年出栏育肥牛30头以上的大户,每年一次性给予500-1000元奖励,对争取资金发展农户150户,达到户均饲养牛5头或能繁母牛3头,户均年出栏育肥牛2头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四是扶持政策,对一般养牛大户(5头以上),政府给予建圈补助,无偿提供草种,购牛贷款贴息;五是简化有关畜牧业用地的审批手续及减免有关畜牧业发展的各项税费;六是引资政策,凡进入我县投资从事畜禽养殖、畜禽产品加工等生产与流通环节的,享受县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七是支持鼓励畜牧专业人员在畜牧生产中开展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管理等,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到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给予一定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