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项措施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为按时、有序、有效推进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工作,纳雍县多项措施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园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人员机构、经费保障、目标责任”落实到位,“目标、任务、标准、时限、要求、责任”落实到位,“调度、检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落实到位,全面形成齐抓共建、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理清创建思路。按照“先建园、后建城”的思路,科学谋划城市空间布局,将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引入城市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绿道网络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生态空间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划定城市红线、绿线、蓝线、紫线和生态保护线,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划支撑。
三是严格绩效考核。按照“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的要求,将创园工作目标、任务、时限、标准、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月报告、半年考核、年终总结”的***考核制度,不定期下发工作提示单,严格工作实绩考核。
四是谋划包装项目。项目建设事关发展全局,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健全完善项目申报、筛选、通报、调度、跟进机制,建立项目工作台账,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和规划设计方案,制定“十四五”绿地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公园建设项目包装到城市更新、生态修复等工程中,加强项目对接协调,确保项目谋划包装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建设项目早储备、早落地、早建设、早达效。
五是拓展融资渠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进一步拓展思路,寻找融资办法,***融资难题,加大融资力度,保障项目建设。采取资源交换、政企合作等方式,鼓励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园建设。
六是整合项目资源。认真谋划包装公园建设项目,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积极整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背街小巷改造)、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资金用于城市绿地和生态文明建设,多渠道筹措绿地建设资金。
七是保障资金投入。将城市公园、道路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城市绿地遥感调查、绿线管理、规划编制等工作所需经费,强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助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八是建设节约型绿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原生态、乔灌木和本地植物为主,充分利用原有植被、地形、地貌、水体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大树进城和大铺装、大景观、大广场、大水景、高档用材,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城市绿地,降低绿地建设成本。
九是推进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毕节市公园管理办法》《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等法规规章标准,自然资源、园林绿化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力协作同频共振,切实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绿地率不达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规划、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许可,违反规定办理相关许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创园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人,务必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城市绿地建设。
十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每半年开展园林绿化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每年开展1次《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毕节市公园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满意度达到85%以上;各创园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丰富活动载体,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精彩的园林绿化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每半年开展一次以上“五城同创·园林绿化进校园”主题班会活动。